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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架構

模組課程與學分要求

本跨域學程係屬校級,由人文社會學院所屬應用藝術研究所、音樂研究所、建築研究所共同提出模組課程,並由提出模組課程之單位,指派代表1名共同組成學程之系級課程委員會,負責規劃、審查相關事宜;課程之院級審查則委由人文社會學院課程委員會辦理。模組課程分為A類「藝術與音樂基礎」、B類「講授與專題課程」、C類「工作坊」三大類,包含本領域之基礎核心知識、藝術與技術實作,總學分數28學分。學生修習本跨域學程為第二專長模組課程,可於畢業證書原系名稱後加註「藝術與音樂」為跨域專長。


模組課程分類科目表

  • 113學年度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
  • 112學年度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
  • 111學年度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
  • 110學年度 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
  • 109學年度 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
  • 108學年度 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與音樂跨域學程實施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