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課程與學分要求
本跨域學程係屬校級,由人文社會學院所屬應用藝術研究所、音樂研究所、建築研究所共同提出模組課程,並由提出模組課程之單位,指派代表1名共同組成學程之系級課程委員會,負責規劃、審查相關事宜;課程之院級審查則委由人文社會學院課程委員會辦理。模組課程分為A類「藝術與音樂基礎」、B類「講授與專題課程」、C類「工作坊」三大類,包含本領域之基礎核心知識、藝術與技術實作,總學分數28學分。學生修習本跨域學程為第二專長模組課程,可於畢業證書原系名稱後加註「藝術與音樂」為跨域專長。
本跨域學程係屬校級,由人文社會學院所屬應用藝術研究所、音樂研究所、建築研究所共同提出模組課程,並由提出模組課程之單位,指派代表1名共同組成學程之系級課程委員會,負責規劃、審查相關事宜;課程之院級審查則委由人文社會學院課程委員會辦理。模組課程分為A類「藝術與音樂基礎」、B類「講授與專題課程」、C類「工作坊」三大類,包含本領域之基礎核心知識、藝術與技術實作,總學分數28學分。學生修習本跨域學程為第二專長模組課程,可於畢業證書原系名稱後加註「藝術與音樂」為跨域專長。